来源:三湘都市报
近日,郴州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桂阳县年年好家具超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到达整改期限后,大队对该家具超市违法行为进行复查,经现场检查该单位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火灾隐患仍未整改到位,其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经过调查取证,确定该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该家具超市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