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呼和浩特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
                           

        

     4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2年立法计划推进会暨法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立法项目进展情况。

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通过“两会”提案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对接市人大法工委、协调市司法局,推动出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地方立法。近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立法计划,并经市委批准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将《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作为今年唯一调整新增立法项目,纳入2022年立法计划推进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对首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地方立法高度重视,派出专业力量全程跟踪指导。《条例》将在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重点围绕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停放充电、保障配套设施、查处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起草,着力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

去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17298起,造成60人死亡、220人受伤。近两年,呼和浩特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66起,上升势头明显。因此,为预防火灾事故,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短板,此次以地方立法形式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由【消防行在线教育实操平台】编辑,内容来源: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