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家防疫也要防火,四川发生居民楼火灾致2死2伤


      2月9日23时59分,巴中市巴州区红军路380号1单元2楼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当天23时59分接到群众报警后,巴中市消防指挥中心立即调派5辆消防车20名消防队员前往救援处置,在10日0时18分将明火扑灭。救援人员从火灾现场抢救出4名人员,其中两人经120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起火建筑为9层砖混结构,起火房间为2楼1号,建筑总面积约130平方米,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火灾造成尹某(男,39岁)、尹某逸(男,15岁,尹某儿子)2人死亡,尹某伟(男,68岁,尹某父亲)、唐某华(女,63岁,尹某母亲)2人受伤。

      目前,2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火灾原因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宅家防疫也要防火


消防界温馨提示在家防疫期间要注意以下消防安全:

 1.请勿卧床吸烟、酒后吸烟,随意丢弃烟头。
 2.教育好家中小孩,不玩打火机、火柴、电器等危险物品。
 3.不要在走廊、楼道、地下室等公共区域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生火做饭。
 4.生火做饭、烧水和使用微波炉期间必须有人看守,外出时关火断气。
 5.不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不使用麻花线,不用铰接方式连接或将不同型号、规格的电线连接。
 6.不要超过额定功率、超负荷安装使用电器设备;手机、充电宝等电子设备请勿长时间充电,避免边充电、边使用的行为,不要使用不合格电热毯、电暖气等取暖设备,人走要断电。
 7.高温灯具、大功率电器等用电设备不要安装在可燃易燃物上或与可燃物距离过近;不要将衣物、鞋袜放置在电暖器、“小太阳”等取暖设备上或周边烘烤。
 8.不要在被褥上或周边拉设、放置电线、移动式插座;电吹风、卷发棒、电熨斗使用后未冷却不要直接放在衣物、床面等可燃物上。
 9.不要将带有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内,不要在室内为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充电。
 10.不要在配电箱(柜)、弱电井、强电井、楼道、阳台、窗外、床铺下堆积存放衣物、纸张、报刊、书籍等易燃可燃物品,以及存放汽油、烟花爆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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